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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廿五风华传薪火 同心共筑温商梦”师生合唱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1-13 文章来源:校工会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,同时也是我校建校25周年,为抒发爱国爱校情怀,涵养爱校荣校情感,展现师生蓬勃向上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,号召全体师生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,学校决定举办以“廿五风华传薪火,同心共筑温商梦”为主题的师生合唱赛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廿五风华传薪火  同心共筑温商梦

二、主办单位

党群工作部、学生事务部

三、比赛时间

2024年12月18日(如有变化另行通知)

四、比赛地点

博爱楼博爱厅

五、比赛规定

1.参赛代表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,职能部门联合组队。

2.每个参赛队组成人员不少于50人,不超过80人,男女比例不限,教工不少于总人数的50%。

3.合唱曲目为两首,从推荐的100首中推荐曲目中选择(附件2),也可自选曲目(报党群工作部审核),总计合唱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

4.比赛要求队列整齐,精神饱满,仪态大方,服装统一,上下场井然有序,道具及服装自备。各队上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(抽签时间另行通知)。

5.参赛形式采取大合唱,合唱形式可以是混声合唱、女声合唱或男生合唱,形式勇于创新。创意可体现在领唱、曲风、编排、服装、道具等方面,提倡形式新颖。各代表队应着力提升合唱作品质量。

6.各代表队不得聘用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领唱、指挥或其他角色。如有歌曲伴奏,各单位应在赛前将歌曲伴奏拷入U盘(伴奏中不允许出现人唱),标明参赛队伍名称、曲目名称、出场顺序号,提前上交,接受审核。

7.大赛设立评委会,由评委现场按评分标准(附件3)即时打分。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及最佳组织奖1名,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,给予相关活动经费支持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本次合唱比赛是展现学校全体师生戮力同心的精神风貌,为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步入新阶段的加油鼓气。请各学院、部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认真组织,以健康高雅的节目、激情满怀的演出,尽展商院师生风采。

2.各参赛队伍要合理安排排练时间,协调好参赛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工作、学习与排练,做到两不误、两促进;把本次比赛办成一场充满激情、积极向上、团结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。

3.请各代表队于11月20日前,将负责此项活动的负责人名单、联络方式、参赛曲目、参赛人数等信息报送至党群工作部张菁菁老师处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党群工作部   学生事务部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       2024年11月11日